2009年3月12日20时,7位从事法律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,结合审议“两高”工作报告,与网民在线交流,如何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。 [中新网网友 依法治国] 请问秦代表,您对修订后的律师法有什么看法?您觉得在中国怎么定义律师这个职业?还有就是,您觉得作为劳动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注意哪些问题? [秦希燕] 谢谢这位网友,我对《律师法》的修改感到非常高兴,因为律师法通过十多年来完善,这部《律师法》是2007年通过的。这个法律的通过,对我们律师的制度、律师的作用、律师的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所以这部法律对我们律师来讲很高兴。由原来的53条修改以后为60条,增加和修改的部分涉及到律师的地位、律师的定义、律师的权利、义务等等。比如说律师在法庭上发表言论,律师和犯罪嫌疑人的会见,个人也可以开律师事务所等等规定。 对律师职业的理解,《律师法》的认定就是取得职业资格,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。这里一个提了资格,第二是接受委托,第三是指定,第四是职业人。这个职业应该是具有坚实的法律理论的,敢于坚持正义的。律师应该坚持事实和法律,要维护法律的尊严。 那么作为劳动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,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?现在的劳动纠纷比较多,我们办案比较多,我感觉要注意几点。第一个劳动者要懂法,现在对劳动者保护的有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仲裁》等等,劳动者要知道自己有那些权益。第二要敢于应用法律,你的权益被侵犯,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。第三个要注意证据的保护或者是搜集。第四个就是要注重时效性。对于工伤的认定,你受伤了,有一定的时间。你受伤要到医院认定,然后到劳动部门确定是工伤。 |